1.“恬不知耻!” 浙江湖州,发生了一起毫无底线的事儿。

2.某学校体育老师在社交软件中自爆,自己曾经和该校不少毕业女生都发生过性关系,基本都是初三学生,大概有四五个。

3.从聊天内容中,可以看到该“老师”并无半点害怕和愧疚,反而有点为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

4.初三学生一般年龄在15岁左右,有些可能未满14周岁。

5.如果这个老师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无疑该老师的行为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上升到了犯罪。

6.很难相信,教书育人之地,竟有如此龌龊之人,这种人居然也配称为“老师”?实在是令人作呕。

7.对话还显示,这名老师一直让对方为自己保密。

8.可能是太自信了,干出这种事来还妄想瞒天过海,怎么可能呢?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此案,并将该“老师”刑事拘留,等待进一步的调查。

9.一旦查明证实,那么则会依法对其进行审判。

10.本案中,该老师如果存在暴力,胁迫等手段逼迫学生就范,与其发生性行为的,涉嫌“强奸罪”。

11.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则无论女孩是否自愿,也涉嫌“强奸罪”。

12.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13.另外,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4.说起来也是令人无语,一般人干了这种事,即使别人问起,也会百般抵赖。

15.像这种自我炫耀似的讲述自己肮脏经历的,也是少见。

16.不过就算他不说,也早晚会暴露出来。

17.“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校方面表示,已经和该“老师”解除人事关系,有些相关内容不便透露。

18.我只想说,如果一切属实,定要对其从严从重处罚,还学生们一个干净,纯洁的校园环境。

19.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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