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患者服用甲巯咪唑,注意以下几点,用药更安全!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是指甲状腺腺体不适当地合成和分泌过多甲状腺激素而引起的内分泌疾病,其中以Graves病为最多见。针对甲亢的治疗主要采用3种方式:抗甲亢药物治疗、131I放射治疗、手术治疗。3种疗法都各有利弊,但在我国,甲亢初诊患者大多选择抗甲亢药物治疗。

抗甲亢药物主要有两种: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其中甲巯咪唑是首选药物,而丙硫氧嘧啶仅在严重病例、甲亢危象、妊娠早期或对甲巯咪唑过敏者才选用。

甲巯咪唑服用简便、有效,但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用药才更安全!

[太阳]用药前:

用药前需检测血常规、肝功能等治疗,因为甲亢本身可引起血细胞减少(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血小板等)、肝功能异常,而甲巯咪唑也可引起血细胞减少和功能异常,所以在用药检查血常规和基础肝功能,有利于后期治疗过程中区别是否为甲巯咪唑的不良应。

甲巯咪唑引起的肝功能异常,主要为胆汁淤积症,故用药前肝功能检查除了检测肝酶以外,还要检测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

如果用药前血常规检查发现白细胞持续<3×109/L,应暂缓起始甲巯咪唑治疗。明确为甲亢所致血细胞减少后,方可使用。

如果用药前肝功能异常,超过正常参考值上限3~5倍,应暂缓使用甲巯咪唑。需先明确肝功能异常的原因,并接受相应的治疗,根据病情决定下一步治疗。

[太阳]用药中:

定期检测甲状腺素水平。

由于甲状腺素的血浆半衰期7天,加上甲状腺内储存的甲状腺激素释放大约需要两周的时间,故一般在服药2~3周后临床症状减轻,4~6周后代谢状态可以恢复正常,故应在用药4周后复查甲状腺功能评估药物疗效,以便及时调整甲巯咪唑剂量。

定期检测血常规。

约0.3%的患者用药后会出现白细胞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1~3个月,故治疗初期应每1~2周检查1次血常规。如在用药后白细胞出现逐步下降趋势,当白细胞<3.0×109/L,中性粒细胞<1.5×109/L时,应当立即停药。

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咽痛、全身不适等,也应立即抽血检查白细胞,若中性粒细胞<1.5×109/L,应立即停药,及时就诊,以免发生粒细胞缺乏(<0.5×109/L),危及生命。

因白细胞减少可发生在服药的任何时间,3个月后仍应继续监测,但可适当延长检测的时间。

定期检测血肝功能。

起始甲巯咪唑治疗后每2~4周检测肝功能,如果服药后出现肝功能异常或肝功能异常加重,应考虑为甲巯咪唑所致。如转氨酶持续上升或转氨酶>3倍正常值上限、碱性磷酸酶>2倍正常值上限,应暂停用药,立即就诊。

监护有无出现过敏性皮疹。

用药后过敏性皮疹的发生率为1%~5%,如果用药过程中出现轻微、散在的皮疹可考虑联用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治疗。如果治疗效果不佳或进一步加重,应考虑停用甲巯咪唑,及时就诊。由医生评估是否可以在密切监测皮肤状况的前提下改用另一种抗甲亢药物丙硫氧嘧啶治疗,还是改用131I放射治疗、手术治疗。

不可自行停药。

当症状好转,甲状腺功能接近正常时,可逐步减少甲巯咪唑剂量。甲状腺功能正常后,仍不能立即停药,应使用最低维持剂量1~2年,并在停用甲巯咪唑前检测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水平。当甲状腺功能正常、疗程足够、TRAb阴性时才可以考虑停药,否则甲亢的复发率很高。

[太阳]停药后:

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

由于抗甲亢药物治疗并非甲亢根治性治疗手段,40%~60%的Graves病患者,正常停药以后仍有可能会复发,因此患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在停药以后仍要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复发多发生在停药后3~6个月内,因此建议停药后6个月内每1~3个月复查,6个月后可延长监测间隔时间。

如果出现甲亢症状,患者应及时就诊咨询医生。

如果甲亢缓解,即停药后甲状腺功能持续正常超过1年,应至少每年监测1次甲状腺功能,因为停药后甲亢复发的可能性持续存在。一旦发现甲功异常,需要及时进行干预治疗,增加用药疗程。

以上就是甲巯咪唑治疗甲亢时,用药前后的注意事项,只有合理使用药物,才能做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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