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倪先生在耐克实体店买了一双运动鞋,不料,第一次穿出去跑步,就因为路面不平,磕了一下。鞋子出现了开胶的情况。在他看来,鞋子刚买第一天,就出现这种情况,属于鞋子质量问题,但找到门店,工作人员却表示是人为原因,拒绝退还。

倪先生平时有跑步的习惯,买来这双运动鞋,主要的目的就是用来户外跑步的。可第一次穿出去跑步,鞋底侧面就和地面磕了一下,产生了磨损。但令他没想到的是,鞋子前段也出现破损开胶的情况,这是他不能理解的。

从穿鞋出门到回家,整个过程也就是半个小时,回到家后发现这个问题,他无法接受。他承认鞋子下面破损是自己磕的,但上面开胶,就是质量问题。完全不符合跑鞋的范围。

倪先生拿着鞋子找到门店反映情况,不过店里的工作人员看了一眼,表示这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所以拒绝退还。对于这种说法,倪先生还是不服气,又将此事反映给媒体。

记者陪同倪先生一起来到门店了解情况。店长解释说,倪先生购买的这双鞋,鞋底是泡棉材质,根据她的了解,鞋底是一体的,所以造成现在这种情况,经过公司判定是人为原因,不能退换货。

最后,经过一番协商,店长提出帮倪先生免费维修,倪先生同意了。

说实话,花四五百块钱买的鞋,穿着第一天就出现这种情况,确实不能接受,如果是我新买的鞋,哪怕是被别人不小心踩一脚,心里都不舒服,那开胶更是不敢想。但倪先生的这件事,确实挺复杂的。

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的第二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由此可见,鞋类发生尺寸大小不一、顺脚、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开胶、开线、掉跟的情况属于质量问题。气味、色差、配饰易掉、不明显处的胶渍、肉眼在1.5米以外不能明显分辨的划痕或不影响穿着的小瑕疵,不属于质量范畴。误差在1厘米内不算质量问题。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如果是正常穿着,第一天就开胶,这毫无疑问是质量问题,倪先生退货是合情合理的,但现在倪先生确实发生过磕碰,而且当时具体怎么穿的,也只有他清楚。如果商家坚持认为是人为原因造成的,那倪先生只能找第三方去做鉴定。

有网友说:实体店退货就是这样,很恼火,以后还是网购吧。

其实这种说法也不准确。网购确实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但也有两个前提:

1、商品能保持原有的质量和功能;买方应确保退回的货物及相关附件(附件)(如标签、说明书、三包卡等)。)齐全,并保持原有质量和功能,无任何损坏、污染、防伪、激活(授权)等。,且没有任何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貌痕迹或不合理的个人资料痕迹。

2.买方打开包装进行检查或合理调试以确认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会影响产品的完整性。超出检查确认商品质量和功能的要求使用商品,使商品价值大幅度贬值的,视为商品状况不良。

以倪先生的这双鞋子举例,他已经穿着外出跑步,也发生过磕碰,即便寄回给商家退货,商家大概率也不会接收,因为鞋子已经有了破损和穿着痕迹。至于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因素,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